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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省航空航天及低空经济扶持政策汇总
一、安徽省商业航天扶持政策
政策名称:《安徽省加快发展商业航天产业行动方案(2026—2028年)》
核心发展目标:到2028年,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超200家,产业规模突破700亿元。
核心内容:
- 全链条布局:推动星、箭、网、端一体化发展,构建“安徽星座”体系,发展大推力可回收复用火箭,探索“车、星、机”一体化模式,实现“造星”到“用星”全链条贯通。
- 差异化空间布局:合肥重点发展卫星平台、星座组网运营及数据应用,打造产业创新策源地;蚌埠、池州重点发展可重复使用火箭、发动机及共享测试服务,蚌埠建设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火箭发动机测试基地,池州布局航天材料测试验证平台;安庆重点发展整星制造。
- 场景落地:建设卫星数据融合应用平台,围绕生态环保、水利监测、防灾减灾等多领域打造场景应用示范,设立商业航天应用场景促进中心,打通“技术—产品—场景”闭环。
- 配套支持: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“共同成长计划”,组建商业航天产业基金,加大高端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招引力度。
二、云南省低空经济扶持政策
政策名称:《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
核心发展目标:打造高原无人机制造集聚地、低空飞行多元应用基地、低空飞行装备出口基地。
核心支持措施:
- 测试支持:建设高原无人机全链条试验测试基地,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测试服务,省级、州(市)级财政分别承担70%、30%的测试运营成本。
- 资质奖励:新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、生产许可证的,单个型号奖励1000万元;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;轻型运动类、特殊类通用航空器奖励300万元。
- 标准制定奖励: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最高奖励50万元、国家标准最高奖励30万元、行业标准最高奖励15万元、地方标准最高奖励5万元。
- 产业集聚支持:重点承载低空制造业的园区每年最高安排5000万元支持产业配套发展;引进技术的第三方按落地年销售额2‰给予奖补,最高1000万元,连续奖补3年。
- 消费扶持:每年发放2000万元低空文旅消费券,推出10个低空飞行免费打卡点、100个以上共享航拍摄影无人机租赁点。
- 出口支持: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非列管无人机出口申报当日放行,支持在昆明、大理等地建设国际区域性无人机交易集散中心。
- 基础设施支持: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给予总投资80%的补助;低空飞行安全设施按核定总投资30%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;公共服务类垂直起降基础设施按建安投资20%补助,最高50万元。
试点布局:昆明、曲靖、红河、丽江、怒江为低空应用示范试点区域。
三、黑龙江省航空航天产业扶持政策
政策名称:《黑龙江省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共17条,有效期3年
核心支持措施:
- 航空装备扶持:取得航空器整机型号合格证/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按取证产品年度销售收入50%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个型号最高1000万元;航空发动机整机单个型号奖励最高500万元;民用航空器拆解企业按航材销售收入5%给予奖励,每户每年最高1000万元。
- 航天产业扶持:航天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;成功发射入轨投运的卫星按销售价格5%给予研制企业奖励,单个设备最高100万元,每户企业每年最高2000万元;地面站网节点项目按投资额10%给予补助,最高1000万元。
- 技术攻关支持: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,按不超过总投资30%给予补助,最高2亿元。
- 运营补贴:开展飞行作业的运营企业按飞行时间给予补贴,最高1万元/飞行小时,每户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。
- 北斗应用支持:获评国家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的,给予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。
核心信息提炼
核心优势:三省均针对产业细分领域出台全链条精准扶持政策,奖补力度大、适配性强,覆盖研发、制造、场景应用、出口等各环节。
关键挑战:产业落地需同步解决空域协同管理、专业人才供给、场景商业化闭环等共性问题。
未来潜力:伴随地方政策逐步落地,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赛道将迎来快速增长期,区域产业集群效应将逐步显现。